我坐在椅子上,靠着椅背打电话,面前小桌上的一杯热茶在没有任何人触碰的情况下突然倒了。如果不考虑地震或者是魔术的因素,你认为这可能发生吗?我确实遇到了,而之后的几位济南人都说这是不可能发生的事情。
现在我可以用最平和的心态来说说这件事,那是在2009年7月19日是个周日,我和老公还有小侄女乘坐日照开往济南的K8286次,从日照到济南,准备在济南换乘高客返回石家庄。平时工作很忙,这次是特意请假带放暑假从老家来的侄女去看大海的,在日照开心地玩了四五天,坐在回程的火车上心情也不错。
大概是中午12点左右,坐在对面的谢女士的老公邵先生(姓氏及关系都是后来得知)把两个水杯放在面前的小桌上,其中一个是上粗下细底面比较小的塑料杯,刚泡的茶水冒着热气,没有盖子。正在我靠着椅背打电话时火车比较强烈地颠簸了一下,因为就在我面前,我正好那杯茶水倒了,有一部分泼在了谢女士的腿上,她尖叫着站起来赶紧脱下了裤子,但左腿还是被烫到了,我正在讲电话,也就没有动,当时小侄女是站在座位上的,老公在外侧,他没看到是怎么回事,也没有说话。
这时坐在过道另一侧和谢女士同伴的一位穿粉色T恤的女士问杯子怎么倒了,谢女士一边喊着痛一边看了看我们说了一句:这小孩子碰的,之后也许是觉得小孩确实离杯子比较远,不会碰到,又改口说:这女的碰的。我赶紧对电话说这边有点事儿我等会打给你挂了电话,说我没有碰到,是火车颠了一下杯子倒的。邵先生也从旁边过来看被烫的情况(当时谢女士旁边坐的是两个孩子),说你不碰杯子不能倒之类的话,这时那边的粉T恤女士大声说了一句:就是你碰倒的,我看到了!气氛一下就紧张了,我说我没碰,邵先生居然说你碰了就要承认,我们又不会讹你,你要不承认我就把另一杯水泼在你腿上。我无话可说,看到谢女士的腿烫红了一大片,我拿出包里的精油让谢女士先抹上点,这时列车员也过来了,说去找些治烫伤的药膏来,看我们有纠纷,把列车长也叫了过来。
列车长五十岁左右,稍胖皮肤较黑,态度很客气,简单了解了情况后让我们离开座位另找地方坐,然后去车箱办公室找他,我这才放松点心情,觉得列车长是个可以信赖的人,让我们先分开也很妥当,不然坐在对面可能还会发生口角。我们照做,之后去办公室把详情又说了一遍,老公也特意强调了细节,第一,如果是我碰到的,最正常的反应肯定是一边说对不起一边帮着擦去茶水,当时也不会想到对方有没有烫伤,当时也不会知道,所以不会为推卸责任而装作没事儿的样子。第二,被烫的谢女士虽然杯子就在眼前,但她肯定没有看到有没有人碰,不然就不会先说是小孩碰的又改口说是我碰的,她旁边坐的两个孩子也没有看到,事情发生后也没有说话,邵先生在另一边也没看到,只有那位粉T恤女士说看到了,她离得那么远怎么就正好看到了?!而且之前还问杯子怎么倒的,她之所以这么说不过是想“帮”朋友。列车长好像很同意我们的话,让我们先回去,也要单独和对方谈谈,之后再一起谈看如何处理。觉得列车长处理此事很有经验,我和老公都觉得会妥善解决的。
从办公室出来,我还和老公商量如何处理,多年来我们经常看《今日说法》栏目,知道证据在处理纠纷时的重要性,可这事现在缺的就是证据,而且对方一块的像是两个三口之家,人多势众,又没有别的证人,有点说不清的感觉。当时我们谈起曾经在《今日说法》看的一个案例,楼上坠物伤了人,由于缺乏证据,法院最后判决2-5楼平均承担了受害人的损失,可以肯定,这四家中有三家是被冤枉的,是不公平的,但从法律上给了受害人补偿的公平。所以当时我们商量这事通过列车长的调解,最多赔二百元钱能把事情了结了也能接受,不想因为这事下车了再耽误时间,第二天是周一我们都还要上班。
过了一会儿列车长和邵先生谈完了又叫我们过去,感觉列车长的态度有了变化,他首先说对方说了就是我碰的,粉T恤女士看到了;又说他跑车三十多年了,没有遇到杯子因为列车晃动而倒的情况。我和老公的感觉是一样的,我们突然变成了说谎者、不负责任的人。老公解释说,您有没有注意到那个杯子,杯子是塑料的,本身很轻,而且底部较小,上面比下面粗,装满水后重心高于杯子的二分之一处,它是不稳定的,列车晃动时当然有可能倒了。列车长接下来的话太出乎我们的意料了,他说,你们说列车晃动使杯子倒了,那别的杯子怎么就没倒啊?要是杯子都倒了,说明你没有碰,要不我们做个实验,把那个杯子装满水放在这儿,到济南前如果杯子倒了,也说明不是你们碰的。老公接着解释,刚才杯子在列车晃动时倒了,那是小概率事件,可能在10年内也就发生这一次,让我们遇到了,你说现在做试验到济南看倒不倒,这是不科学的。没想到列车长还是坚持说那杯子没人碰是不可能倒的。而且对方要我们赔偿,具体多少还要再商量,他要先问问我们的想法。虽然感觉到了列车长态度的变化,但当时我们还是信任他的,就把我们的想法说了:虽然我们确实没碰,但情况确实有点说不清,我们不想耽误行程,所以赔二百元以内可以接受。
列车长再次和邵先生沟通后又和我们谈话,这次就更出乎我们的意料了,对方说了烫伤很严重,至少要住院10天,还有谢女士已经买了29号到广州的机票,肯定也去不成了,让我们赔偿住院费和机票钱5000元,其他耽误她做生意及受烫伤之苦就不用我们赔了。还真是很仁义啊!这就是之前谢女士和邵先生多次强调的:你承认了我们也不会讹你!
(平常就头痛写东西,没想到用文字把整件事情说清楚这么费劲,先写这些,有空时再接着写完)
标签: 钱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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